国家宪法日,万申佳普法宣传

  • wanshenjia
  •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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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立了“国家宪法日”。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一、关于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上午,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廖远、律师助理章泽蓉受共青团莲都区委的邀请参加莲都区司法局组织的丽水市2019年“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暨“最美普法人”颁奖仪式。

活动主要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问答法律小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并且发放一定的小礼品增加市民的参与度、活跃度,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

二、模拟法庭

12月4日下午,由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共青团莲都区委、莲都区青少年宫联合主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在城南小学三岩寺校区开展。

谢卿律师以宪法作为开展让同学了解知道作为公民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紧接着开始模拟法庭演练,最后围绕模拟法庭内容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大大提升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模拟法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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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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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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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案例为王某故意伤害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正当防卫进行激烈争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拿水果刀刺伤被害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正在受到被害人的暴打,情急之下才拿出水果刀,最终法院认可公诉意见,认定不构成正当防卫。

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开展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带到小朋友身边,有别于以往的说教的方式,“模拟法庭”活动是以自己扮演为主,生动的模拟法庭表演,让青少年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

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将会持续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带给大家,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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