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4月8日下午,莲都区司法局局长徐伟群、副局长林慧、纪跃华等一行与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谢卿律师、邹雨恒律师、柳陈怡实习律师,一同开展主题为“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实地走访丽水市奥汀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向他们宣传解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内容,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以及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同时由律师对企业的劳动用工、商事合同等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对企业潜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预警。
丽水市奥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体检表
通过此次走访宣传活动,不仅使企业意识到营商环境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更让企业注重法律风险防范,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从而逐步提升整体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