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制定,之后在2009年和2017年进行过小范围的修订,今年1月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一次重大的修订,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将在今年的7月15日开始实施。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学习和讨论。
主讲人樊永健律师结合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逻辑,从行政机关是否拥有法定职权、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量罚是否恰当五个层面将这次《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大变化呈现给大家。
同时,主讲人樊永健律师对本次《行政处罚法》修订的主要变化和亮点进行总结。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讲解:首次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明确提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处罚权向基层延伸、细化行刑衔接制度、完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强化处罚与教育向结合的原则,修改了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确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完善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
《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对我们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都有重大的意义,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职能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律师作为促进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有必要对新法进行全面的学习。